加班費怎麼算?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倍率全解析
同樣加班 2 小時,在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拿到的錢都不一樣。這篇整理《勞動基準法》的加班費規定,用月薪 36,000 元的例子一步步算給你看,讓你檢查薪資單上的加班費有沒有算對。
- 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(月薪要含經常性津貼)
- 平日:前 2 小時 × 1⅓、第 3~4 小時 × 1⅔
- 休息日:前 2 小時 × 1⅓、第 3~8 小時 × 1⅔、第 9~12 小時 × 2⅔
- 國定假日、特休出勤:8 小時內加發 1 日工資
- 每月加班上限 46 小時
第一步:算出你的時薪
這裡的月薪是「工資」,包含本薪、伙食津貼、全勤獎金、職務加給等每月固定領的錢。例如本薪 32,000 + 伙食津貼 3,000 + 全勤 1,000 = 36,000 元,時薪就是 36,000 ÷ 30 ÷ 8 = 150 元。公司只用本薪算時薪,是最常見的加班費少給。
時薪制的勞工直接用時薪計算,115 年的基本工資時薪是 196 元。
加班費倍率總表
| 加班日 | 時段 | 倍率(× 時薪) |
|---|---|---|
| 平日(工作日) | 前 2 小時 | 1⅓(約 1.34) |
| 第 3~4 小時 | 1⅔(約 1.67) | |
| 休息日 | 前 2 小時 | 1⅓(約 1.34) |
| 第 3~8 小時 | 1⅔(約 1.67) | |
| 第 9~12 小時 | 2⅔(約 2.67) | |
| 國定假日/特休 | 8 小時內 | 加發 1 日工資 |
| 第 9~10 小時 | 1⅓(約 1.34) | |
| 第 11~12 小時 | 1⅔(約 1.67) | |
| 例假日 | 僅限天災、事變等突發事件 | 加發 1 日工資+補假 |
一般週休二日的工作,一天是「例假日」(通常週日),一天是「休息日」(通常週六)。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叫員工上班,所以平常會遇到的多半是休息日加班。
實際計算範例(月薪 36,000 元,時薪 150 元)
| 情況 | 算法 | 加班費 |
|---|---|---|
| 平日加班 2 小時 | 150 × 1⅓ × 2 | 400 |
| 平日加班 3 小時 | 150 × 1⅓ × 2 + 150 × 1⅔ × 1 | 650 |
| 休息日加班 3 小時 | 150 × 1⅓ × 2 + 150 × 1⅔ × 1 | 650 |
| 休息日加班 8 小時 | 150 × 1⅓ × 2 + 150 × 1⅔ × 6 | 1,900 |
| 國定假日上班 4 小時 | 加發 1 日工資:150 × 8 | 1,200 |
| 國定假日上班 10 小時 | 150 × 8 + 150 × 1⅓ × 2 | 1,600 |
注意國定假日的規定:月薪制勞工只要在 8 小時內出勤,不論做 1 小時還是 8 小時,都要加發 1 整天的工資。
⏰ 輸入這個月的加班,一次算出加班費可以加總多筆加班紀錄,並檢查 46 小時上限 開始試算 →每月加班上限
- 延長工時(平日加班+休息日加班)每月最多 46 小時。
- 經工會同意(沒有工會則經勞資會議同意),可以調整為每月最多 54 小時、每 3 個月最多 138 小時。
- 一天的正常工時加上加班,不能超過 12 小時。
- 休息日加班的時數依實際工作時數計入上限。
加班換補休的規定
加班要領錢還是換補休,由勞工自己選擇,公司不能強制。換補休的話,依加班時數 1:1 換算。補休期限由勞資雙方協商;期限到了或離職時還沒休完,公司要依原本加班當天的倍率發給加班費。
常見問題
加班費可以用「已經包含在薪水裡」帶過嗎?
如果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薪資包含一定時數的加班費,且金額不低於依法計算的加班費,才可能合法。實際加班超過約定時數,超出的部分仍要另外給。
加班費要繳稅嗎?
依勞基法規定時數內的加班費免納所得稅:平日與休息日加班合計在每月延長工時上限(46 小時,或經同意調整後的上限)以內的部分免稅;國定假日、特休出勤依法加倍發給的工資也免稅。超過法定上限的加班費則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。
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辦?
保留打卡紀錄、加班申請單或工作訊息等證據,可以撥勞動部 1955 專線諮詢,或向地方勞工局申訴、申請勞資爭議調解。
本文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4、32、36、39 條等規定整理,個案情形可能不同,實際以主管機關解釋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