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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怎麼算

加班費怎麼算?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倍率全解析

更新日期:2026-10-27・閱讀時間約 5 分鐘

同樣加班 2 小時,在平日、休息日、國定假日拿到的錢都不一樣。這篇整理《勞動基準法》的加班費規定,用月薪 36,000 元的例子一步步算給你看,讓你檢查薪資單上的加班費有沒有算對。

⚡ 30 秒重點
  • 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(月薪要含經常性津貼)
  • 平日:前 2 小時 × 1⅓、第 3~4 小時 × 1⅔
  • 休息日:前 2 小時 × 1⅓、第 3~8 小時 × 1⅔、第 9~12 小時 × 2⅔
  • 國定假日、特休出勤:8 小時內加發 1 日工資
  • 每月加班上限 46 小時

第一步:算出你的時薪

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

這裡的月薪是「工資」,包含本薪、伙食津貼、全勤獎金、職務加給等每月固定領的錢。例如本薪 32,000 + 伙食津貼 3,000 + 全勤 1,000 = 36,000 元,時薪就是 36,000 ÷ 30 ÷ 8 = 150 元。公司只用本薪算時薪,是最常見的加班費少給。

時薪制的勞工直接用時薪計算,115 年的基本工資時薪是 196 元。

加班費倍率總表

加班日時段倍率(× 時薪)
平日(工作日)前 2 小時1⅓(約 1.34)
第 3~4 小時1⅔(約 1.67)
休息日前 2 小時1⅓(約 1.34)
第 3~8 小時1⅔(約 1.67)
第 9~12 小時2⅔(約 2.67)
國定假日/特休8 小時內加發 1 日工資
第 9~10 小時1⅓(約 1.34)
第 11~12 小時1⅔(約 1.67)
例假日僅限天災、事變等突發事件加發 1 日工資+補假

一般週休二日的工作,一天是「例假日」(通常週日),一天是「休息日」(通常週六)。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叫員工上班,所以平常會遇到的多半是休息日加班。

實際計算範例(月薪 36,000 元,時薪 150 元)

情況算法加班費
平日加班 2 小時150 × 1⅓ × 2400
平日加班 3 小時150 × 1⅓ × 2 + 150 × 1⅔ × 1650
休息日加班 3 小時150 × 1⅓ × 2 + 150 × 1⅔ × 1650
休息日加班 8 小時150 × 1⅓ × 2 + 150 × 1⅔ × 61,900
國定假日上班 4 小時加發 1 日工資:150 × 81,200
國定假日上班 10 小時150 × 8 + 150 × 1⅓ × 21,600

注意國定假日的規定:月薪制勞工只要在 8 小時內出勤,不論做 1 小時還是 8 小時,都要加發 1 整天的工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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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加班上限

加班換補休的規定

加班要領錢還是換補休,由勞工自己選擇,公司不能強制。換補休的話,依加班時數 1:1 換算。補休期限由勞資雙方協商;期限到了或離職時還沒休完,公司要依原本加班當天的倍率發給加班費。

⚠️ 注意:責任制(勞基法第 84 條之 1)只適用於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特定工作者,並且要書面約定、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。一般上班族被說「我們是責任制」不用給加班費,多半不合法。

常見問題

加班費可以用「已經包含在薪水裡」帶過嗎?

如果勞動契約中明確約定薪資包含一定時數的加班費,且金額不低於依法計算的加班費,才可能合法。實際加班超過約定時數,超出的部分仍要另外給。

加班費要繳稅嗎?

依勞基法規定時數內的加班費免納所得稅:平日與休息日加班合計在每月延長工時上限(46 小時,或經同意調整後的上限)以內的部分免稅;國定假日、特休出勤依法加倍發給的工資也免稅。超過法定上限的加班費則要併入薪資所得課稅。

公司不給加班費怎麼辦?

保留打卡紀錄、加班申請單或工作訊息等證據,可以撥勞動部 1955 專線諮詢,或向地方勞工局申訴、申請勞資爭議調解。

本文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24、32、36、39 條等規定整理,個案情形可能不同,實際以主管機關解釋為準。